京口 认真部署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工作
  • 发布时间:2015-04-23 00:00

 

    为认真落实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的通知》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的工作方案》精神,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日前,京口法院下发文件,就切实做好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明确提出工作方案,明确旁听评议庭审主体和重点、旁听评议庭审总体安排、旁听评议庭审具体工作要求、旁听评议庭审责任分工以及旁听评议庭审相关要求,要求全院做好该项工作。

    旁听评议庭审主体和重点

    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的主体:驻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区(县)人大代表。要组织参加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的省、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少于本辖区内省、市级以上代表、委员总数的30%。

    今年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的重点案件是:(1)人民法院依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典型案件;(2)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3)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件;(4)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件;(5)人民法院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件;(6)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

    旁听评议庭审总体安排

    旁听评议庭审活动从4月份开始,截止到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月底、4月上旬)。具体工作主要包括:(1)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活动开展。(2)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旁听评议庭审活动的相关事项,积极争取支持。

    2、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1月中旬)。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案件不少于9件。

    3、总结阶段(11月下旬)。根据代表委员评议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做好台帐。向市中级法院、区人大、区政协书面报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开展情况。

    旁听评议庭审具体工作要求

   (一)旁听评议庭审准备。

    1、精选案件:旁听案件应当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一审案件中,选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案件。

    2、合议庭的准备:要选择具有较强庭审驾驭能力和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庭审活动中,审判人员应正确实施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维护法律权威,展示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水平和作风,注意仪表,语言表达,法言法语的应用。

    3、旁听材料的准备:案件基本情况介绍,当事人争议焦点,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可能适用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4、开庭场所的保障:拟开庭的业务庭应协调办公室、行政科、技术科做好旁听案件庭审场所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灯光、音响、投影、网络等法庭辅助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卫生整洁。

   (二)评议工作。

    1、要认真准备评议座谈会的场所,并做好评议记录。

    2、认真研究评议意见,对代表通过旁听庭审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虚心采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将整改与落实情况向代表反馈。

    3、要重视邀请涉及案件相关专业的代表参加旁听,使代表在评议时更具针对性,更好地监督法院审判工作。

    旁听评议庭审责任分工

    1、办公室:负责做好与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沟通联络并与本院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根据需要负责联系邀请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评议案件庭审。

    2、各业务部门:根据旁听评议庭审的六类重点案件,负责筛选案件,所选案件由庭长把关,分管院长签发,送院办公室备选。各业务部门还要认真做好拟开庭的各项准备工作。

    3、行政科、技术科:负责开庭场所的各项装备、技术的保障工作。

    4、法警队:负责庭审当日的值庭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法庭秩序。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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