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少年庭深入学习民诉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于2015年2月4日施行,为更加深入地理解立法精神,更加科学地运用法律条文,京口法院少年庭春节后即组织全庭干警持续、逐条学习解释内容。庭内学习由干警自学、牵头讲解、全庭讨论等形式构成。干警们首先各自学习解释内容,安排审判员轮流就重点章节在庭务会上结合实际工作和现实案例进行讲解,遇到难点或分歧时全庭干警便集体讨论、各抒己见,使全庭干警对司法解释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学习和理解。
目前全庭已经集中学习至第十二章二百八十三条,今后仍将继续学习,将司法解释吃透、用熟,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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