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及时全面完成暂存款清理工作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3月份,执行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执行案件暂存款发还清理工作,分案到人,加班加点,共清理暂存款相关案件635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并对清理出的暂存款逐笔登记,形成汇总台帐。上述暂存款主要包括执行费、案款、罚金,现案款发还9件,金额133余万元;罚金全部转出,金额近900万元。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执行局认真分析了暂存款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有较多案款系分期扣划案件,需按季度或年度发还。二是有部分案件因承办人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发还相关案款且时间相隔较长,难以查清相关情况而留存相关案款至今。三是还有一些系当事人无法联系的案件。四是一部分刑事罚金案件都是以暂存款滞留财务帐上没有进行转帐。
综合上述出现的情况和原因,执行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结合案件找到承办人,如该承办人仍在执行局,要求即时通知当事人退还。二、针对案件承办人已调离情况,执行局将派专人调卷逐案进行清理。三、与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尽快将属于执行费、罚金的案款转出并入财政专户。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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