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多措并举清理未结执行案件
日前,根据京口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和党组书记张子敏院长工作要求,京口法院执行局多管齐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开展了清理未结案件专项活动。
一是认真做好“四查一搜”工作。自收到案件起,办案人员必须在5日内完成现有未结案件的清查工作,对被执行人进行“查银行、查车辆、查房产、查债权”工作,对程序终结的案件必须到被执行人住所搜查一次。二是灵活运用司法拘留措施。通过四查一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有实际履行能力或可提供担保措施的,以司法拘留为手段,进行利害关系分析和深入沟通交流,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三是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有能力履行但逃避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格按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四是分类处理未结执行案件。对排查出的未结案件,组织执行人员查找未结原因,认真研究对策,落实责任,限期执结,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因法院自身因素形成的未结案件,要立足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断改进执行工作;因外部因素形成的未结案件,要充分运用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汇报,加强沟通,统筹解决;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形成的未结案件,要做好申请执行人的说理工作,预防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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