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召开司法保障环境执法座谈会
  • 发布时间:2015-06-08 00:00

 

    今年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确定的首个国家环境日,京口法院联合市环保局,丹阳、丹徒、润州环保局在丹阳召开司法保障与环境执法座谈会。市环保局,丹阳、丹徒、润州环保局分管领导,及法规、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该院华军副院长、行政庭邹永超、景欣参加了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各环保部门就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环境执法中面临的疑难问题,及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行政庭邹永超庭长介绍了京口法院去年以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同时,分析了当前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中需高度重视的问题,以及如何选择典型性案件有的对性适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行执法监督,增强环境执法力度,营造环境保护执法氛围提出了建议。

    会上还就一些具体问题开展了探讨,并确定了司法与环境执法工作季度例会制度。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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