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判后释疑化解多年矛盾
  • 发布时间:2015-06-29 00:00
 

    案件当事人王某承租谏壁街道居民刘某临时建筑开办废品收购站多年,自2012年起双方产生矛盾,经村、街道两级调解机构协调多次未果,两人势如水火。去年刘某基于租赁关系向谏壁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房屋。经审查,双方争议房屋已经拆迁部门拆除,双方争议的实际为房屋权属纠纷。承办人多次召集双方协调,并向刘某释明,要求其变更诉讼请求,但刘某坚持其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考虑到案件虽审结,但双方纠纷并未得到解决。针对当事人文化程度均不高,对法律理解能力不强,案件承办人在宣判后,对判决认定事实及判决理向双方一一分析,帮助双方理清纠纷处理的正确思路,最终双方在接受判决结果的同时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即时结清,多年矛盾得到化解。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