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新年服务中心启用《诉讼指引》 院长寄语提出新希望
  • 发布时间:2016-01-04 00:00
 
 
 
   
    京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子敏为该指南的启用撰写了“院长寄语”,推出了新年的希望和要求。
 
 
 
院长寄语
 
    经过数月的编撰,京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试启用了这本《诉讼指引》。事情谈不上“高大上”,但确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一个实实在在举措。
    近年来,随着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严峻。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我院将“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作为一项基本院策,本着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这次《诉讼指南》的启用,正是我院在司法实践中,迈出的虽默默无闻但绝对踏实坚定的新步伐之一。
    目前,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在硬件条件相对简单的状况下,已设立了“诉讼咨询、案件受理、信访接待、费用结算”等多个窗口,尽可能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面的便利。可预见的是,不久我院将在新址建设一个以 “功能多元、设施齐全、环境舒适”为目标的全新诉讼服务中心,那将是一个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集诉讼引导、信访接待、案件查询、立案调解、材料转收以及其他辅助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服务中心。我们承诺,硬件条件提高的同时,软件同样要做到同步提高,甚至要有超越性的提升。
    当然,这本《诉讼指引》可能不一定完全解决你的问题,欢迎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逐步完善 ,进一步促进诉讼服务的规范化,从实际出发,全面整合法院各项诉讼服务职能,铺设群众与法院交流的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正确方向。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能力,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自觉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法院为民、利民、便民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进行便捷、高效诉讼、信访活动的平台,成为密切法院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纽带。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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