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喉癌非障碍 短信巧送达
  • 发布时间:2016-03-11 00:00
 
        近日,京口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受理一起被告为喉癌患者的离婚案件,书记员荆小琳在送达过程中,顺利排除交流上的障碍,解决了送达问题。
   
    该案在立案庭移送后,荆小琳经与被告电话联系,因对方在电话中始终咿咿呀呀,听不清楚对方所讲内容,即向被告进行邮寄送达。但数日后,所寄信件被退回。3月8日下午本可以享受半天休假,但荆小琳经向原告了解,获知被告为喉癌患者,动过手术,无法象正常人发声后,不顾当日春雨寒冷,当即与承办法官上门向该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但被告却并未在家,细心的荆小琳给被告留下书面应诉通知,同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被告回家后,试探性地向荆小琳发送了手机短信。荆小琳抓住被告主动联系契机,告知身份后,以短信方式做被告工作,发送数十条短信后终于成功消解了被告的疑虑和对立情绪。3月10日下午,喉癌患者按短信约定准时到庭应诉,顺利解决了送达的难题。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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