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
随着家事改革的逐步深化,京口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举措,其中《关于出具离婚证明书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已经予以实施。实施后,根据该意见,京口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在调解离婚的案件中直接发放离婚证明书,截止今日已发放46份。而判决离婚的,依规定则应当在生效后由当事人申请进行发放。
今日,一现居住上海的当事人手持该院2007年的离婚调解书,申请出具离婚证明。法院在仔细审核了相关资料和审理档案后,当场向当事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当事人感激之余感叹,这是法院实实在在为老百姓着想的举措,没想到上海还没法办的情况下,镇江走在改革前列。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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