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对拒收案件关系人节日礼金的干警予以通报表扬
2015年五月底,京口法院民一庭许蓓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朱某某、郭某某依法对被告徐某某、陆某某欠原告80余万元的债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目前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被告朱某某、郭某某家住上海,因事未能参加庭审,对败诉一事难以接受,判决生效后前往法院咨询,承办人许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积极释法明理,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给予理解,对法官的真情接待心存感激,并表示将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表达诉求。
中秋前夕,被告朱某某、郭某某的女儿在上海通过快递匿名邮寄了价值500元的京东商城购物卡给许蓓同志,表示对许蓓法官热情服务的感激之情。许蓓同志收到该礼金后,由于无法获取寄件人信息一时无法退回,便立即将该情况汇报庭领导,并将购物卡上交至纪检监察部门。目前,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设法与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在教育当事人后将尽快退回购物卡。
京口法院对许蓓同志坚决拒收购物卡的行为予以通报表扬,鼓励干警学习许蓓同志坚持原则、廉洁执法、热情服务的行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秉公办案,真正做到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胜败皆服,力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全院干警也表示要向许蓓同志学习,要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不以恶小而为之。对沾染社会不良风气的当事人要有拒腐意识和防范意识,坚决拒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关系人的吃请和礼金。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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