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执行局成功完成一起省高院执行110出警任务
  • 发布时间:2017-03-13 00:00

 

    3月7日上午,京口法院执行局接到省高院110指挥中心的指令,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在镇江市京口区出现,要求京口法院立即出警控制该被执行人。京口法院迅速反应,一边安排干警、车辆,一边与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张勋学科长联系,让张科长通过微信将案件情况及被执行资料传过来。随后邓铭琛副局长、周子非科长及多名干警出警,仅用半个小时将被执行人朱某控制,并带回京口法院执行局。

    在等待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同志的过程中,邓铭琛、周子非等干警牺牲中午休息的时间对其进行法律的释明及充满法理人情的劝导,最终被执行人朱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下午两点半左右,赣榆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赶至京口法院,通过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协议,涉案标的52000元,由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48000元结案,下午5时,被执行人亲属将48000元汇入赣榆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该案得以全部执结。

    该案的处理,不但体现了京口法院执行局干警的执行效率,也体现了该院“全省一盘棋”的大局意识。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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