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有效利用多元平台调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发布时间:2017-07-07 00:00
 

        近日,京口法院有效利用多元平台,在一个月内以调解方式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六月初,该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谈某某诉称,其因怀孕至被告某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在例行检查过程中,被告漏检某项指标的检查,发现后再行检查时,原告谈某某的该指标呈阳性。在医学上,该指标阳性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疾病,为此,原告在孕育胎儿已至35周时进行了引产手术。原告经咨询,若正常检查及时发生该指标异常,通过抗生素输入进行治疗,不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医院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团队积极制定审理方案,组织原告针对案件关键点进行谈话,详细了解原告的具体诉求,要求其明确请求权基础;同时,及时向被告进行应诉送达,在得知被告已投保相关责任保险后,结合原告的诉请,原、被告双方对相关医学问题的认知等,同时,由医方邀请相关保险机构人员到场,在保险框架下进行调解,最终在六月末,案结事了,使医、患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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