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冰释前嫌解积怨 认真细致破隐患
  • 发布时间:2017-08-17 00:00
 

  日前,邵某某向京口法院案件案款账户汇款12万元,原告张某某申请撤回对合伙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诉讼,一起积怨多年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得以彻底解决。

  在该案立案之初,承办法官邱凯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本案原诉合伙纠纷在我院经历了2013年的一审、2014年的再审和执行以及2016年的恢复执行,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争议极大,且邵某某的怨气波及审理、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准确把握案情,承办法官调阅了关联案件的卷宗进行查阅。经过仔细阅卷,承办法官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和细心的工作态度,发现本案诉状和授权委托书中的原告签字与以往卷宗中的签字不同,遂要求原告本人及代理律师到我院说明情况。原告代理律师承认因原告人在广州,在得到原告本人的电话授权后代原告在诉状及授权委托书上仿照原告张某某的签名立案。承办法官对原告代理律师的这一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这一情况向原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所进行了通报。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承认错误、接受批评教育,在以后的代理工作中保证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同时,就纠纷的处理承办法官耐心与原告进行了沟通,原告同意协商本案纠纷。后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及原合伙纠纷的被告进行了多次协调,经过耐心引导规劝,当事人都愿意冰释前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不仅解决了本案纠纷,也将之前案件中一直未能化解的矛盾一次性彻底了结,真正做到了息诉止争,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真诚的认可和感激,并对承办人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予以了高度赞扬。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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