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南京举行,京口法院执行局被荣记集体三等功,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凯代表该院上台领奖。
近年来,京口法院执行局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协作配合,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1-10月,京口法院执行局收案3898件,同比增长22.77%;结案3086件,同比上升22.27%;结案率64.71%。2016年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执行标兵单位。2017年9月,执行局在镇江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中荣获第一名。
强化执行强制力
树立司法权威
9月22日凌晨5点,京口法院执行局再一次开展“凌晨行动”。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劳动报酬39.178万元,被执行人周某交付了一处被拍卖房屋。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司法拘留1人,实际执结案件12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1件,交付房屋1套,执行到位金额81.178万元。
在京口法院,这样的集中执行行动已成常态。刘凯介绍,自2016年1月起,该院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凌晨或者夜间强制执行行动;自2017年开始,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由于执行力度大,金融案件纷纷选择该院提起诉讼,涉金融案件同比上升86.16%。
与此同时,该院加强拘留、罚款、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对被执行人具有隐匿财产、下落不明等情形的,依法采取强制搜查措施。重点就法院找人、查物寻求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与京口公安分局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合作协议,自合作以来已向京口公安推送了47名被执行人和7辆车辆进行信息与活动范围的搜寻。对拒不申报财产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予以处罚。2017年以来共拘留43人次,采取搜查措施18次。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2016年以来,共移送查处拒执罪13人,移送后经协调解决案件2件,判处刑罚1人。
该院还强化执行信用惩戒。在市区繁华地带大屏幕、手机微信、镇江日报、金山网等载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将失信人名单推送至省、市建设、土地、工商、银行征信系统,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有效执行威慑态势,自实行以来已将3556名个人、832家企业纳入该名单;迫使10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创新执行新举措
提升质效水平
近日的一个星期天,晚上8:30左右,京口法院执行110接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沈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胡某正在市区丁卯某足道做足疗,要求法院尽快出警,拘传被执行人。该案执行法官、书记员及法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胡某带回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2016年初,京口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执行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后,及时制订出台《执行程序繁简分流实施方案(试行)》,实现繁案精执、简案快执,提高执行效率。为做到简案快执,法院执行110配置专人值班,最大限度确保执行时机和突发事件出现时能得到快速有效的响应。面对复杂案件,由院一把手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策划,并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统筹各部门积极配合执行局攻克“执行难”。同时,完成执行团队化改革,5名员额法官各带领一个执行团队,采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的模式,提高执行效率。
试点执行繁简分流改革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810件,执结8413件,执行到位总金额380余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52%、28.13%、22.47%。在“繁案”更精、“简案”更快的基本理念下,该院执行干警走出了一条高效率执行路线,针对“老赖”的大网越收越紧。
该院还制订悬赏执行实施方案,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自实施以来共发布执行悬赏公开案件32件,悬赏奖金达132万元。该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法院工作简报》转发并在全省推广。
构建联动新机制
凝聚执法合力
京口法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汇报执行工作难点,协调区委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联动工作格局。
该院建成有专人负责、设备完善的执行指挥中心,在全市率先与省、市法院对接联网,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的银行、阿里巴巴、京东、车辆、证券、工商信息等进行查控,加强对有财产案件的有效执行。
同时,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提升社会理解认同度。主动接受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民行部门参与法院重大执行活动、监督法院执行活动;执行局长接待日共接待当事人咨询、信访、投诉84次,化解了许多陈年信访积案,信访投诉率大幅下降。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专项集中行动、联合惩戒、打击拒执等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执行工作环境。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