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 发布时间:2018-01-23 00:00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记功的决定。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经逐级推荐、审核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后,被省高院决定记集体一等功。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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