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耐心执行促和谐
  • 发布时间:2018-03-09 00:00

 

        2017年3月,一案件当事人刘某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京口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按约探望其与凌某所生之子,该案审理期间双方矛盾较大,离婚后不久凌某即带小孩离开了户籍地,去向不明。

    京口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到凌某在阿里巴巴留下的电话号码,经过承办人多次联系后凌某终于接听电话,但对承办人的身份仍表示质疑,同时提出申请执行人刘某也未按协议约定按时给付小孩抚养费等。在承办人几次释明法律、耐心劝说下,一个月后被执行人凌某让其家人主动与承办人联系,陈述了凌某为何带小孩去外地生活的原因及双方矛盾所在。

    因探望权案件的执行特殊性,为缓解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更好地化解双方矛盾,便于今后双方能自觉、顺利地配合履行各自的义务,承办人在了解双方当事人各自想法的同时认真查阅审理卷宗,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以孩子利益为重的前提下行使相应权利。经过承办人三个月的多方沟通,刘某在与凌某在互不往来的两年后见到了小孩,同时刘某主动给付了拖付的小孩抚养费,双方还带小孩一起看望了小孩的祖父母,本案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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