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浴雪”异地扣押 保障民企权益

申请执行人:镇江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是镇江一家民营企业,与被执行人徐某某签订民间借贷合同,但被执行人徐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债务。拿到京口法院判决书后,该公司负责人与被执行人徐某某协商还款事项后无果,徐某某依旧未如期履约,于是该物流公司向京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9日下午,该案件执行法官施纪怀接到该公司负责人的线索电话,说被执行人使用的货车出现在淮安市涟水县,要求法院前往扣车。承办法官立即向韦局长请示,紧急集合干警前往涟水。
临时抽调干警,承办法官施纪怀、执行局的于兵、指挥中心的周子非、钱洋,以及召回在医院照顾母亲的驾驶员徐政紧急组建执行小组。于下午四点半出发,冒雨雪赶往涟水。晚上八点赶到目的地,经提供线索人现场指认,执行干警对车辆检查核实后,于九点半扣押成功。由于扣押货车的雨刮器损坏,夜晚路面湿滑,且又下着大雪,为保障安全,没有立即回镇。1月10日上午将车辆维修好后,下午将车辆扣押至镇江。徐某某在得知自己的货车被扣押后,与该物流公司负责人联系,一改往常不配合的态度立即答应先偿还部分债款,即将来法院与申请人协商和解,对剩余部分债务分期付款,且提供他人为自己担保。
眼看着案款有了着落,该民营企业负责人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欣喜的同时他也为京口法院出动速度快,执行干警不畏辛苦和危险的精神点赞!
来源:京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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