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执行版
  • 发布时间:2019-09-19 00:00

王某于2014年6月16日向代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期满后,代某多次催要还款未果,诉至京口法院,经法院调解,王某依然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代某遂申请执行。

9月17日,代某向该案的承办法官京口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铭琛提供线索,称王某出现在了其住处,邓局长随即拨打了王某的电话,王某称人在南京,房子租给了别人。含糊其辞的话语让邓局长意识到王某可能在说谎,18日凌晨,邓局长便与干警们突袭来到王某住处。

一位自称是租户的女性开了门,她称与王某并不熟,不知道王某的下落。就在干警们准备进门做进一步调查时,一位眼尖的干警发现隔壁的杂物堆后有一只光溜溜的脚!

等到干警们围上去一看,果然是王某。原来,王某在得知执行干警上门后,便趁着所谓的“租户”拖延时间的工夫,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偷偷的爬过栏杆躲到了隔壁毛胚房门前的杂物堆后,以为可以逃避执行,奈何脚丫子不争气,在火眼金睛的执行干警面前露了“马脚”。

随后,王某被带回法院,鉴于其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宣布拘留王某十五天,在被送至拘留所后,王某紧急让家里人代为缴纳九万元案款,并与执行申请人代某达成了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来源:京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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