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京口法院邹永超法官获2018年度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 发布时间:2020-04-0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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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高院发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的决定》其中,京口法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邹永超主审的镇江市丹徒区协隆铸件有限公司与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撤销一案,其拟写(2018)苏1102行初48号裁判文书喜获2018年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评选出的7篇特等奖,均为第二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而在特等奖和一等奖中,仅有两个基层法院上榜,京口法院成为镇江地区唯一上榜的法院。

此次获奖,既是邹永超法官个人能力的体现,也是京口法院注重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又一硕果。近年来,京口法院高度重视法官司法能力建设,通过个人自学、在线培训、理论研讨、庭审观摩、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来源:京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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