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水养鱼促发展,京口法院执行和解扬善意
  • 发布时间:2020-06-03 16:58

2020年以来,面对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京口法院党组全面部署,要求各党支部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工作,为“双胜利提供有效司法保障。执行局第三党支部在坚守法定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案件执行中的新渠道、新路径,更多理性融入了善意良知,让执行不仅有足够的力度和高度,还有一定的温度和宽度。强制执行与和谐司法协调并举,以善意文明执行为理念,依托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加大执行和解,提升执行的效率、效果,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产生双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1999年5月28日,朱某欠下一笔20万元的债务。2000年底,经法院判决后,债权人债权一直未得到受偿。上级法院指定由京口法院执行局执行后,京口法院执行干警经多方努力,终于在2020年4月发现朱某的财产线索。原来,朱某迫于生计已回到老家承包鱼塘。承办法官即率队到现场进行验证,经与朱某、朱某所承包鱼塘村委会了解,朱某夫妻确实刚与村委会签订了鱼塘承包协议,并投放了大量鱼苗。在执行现场看到这满满一塘的鱼苗,承办法官犯难了,强制执行鱼塘中的鱼苗并不难,难的是这些鱼苗是否能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问题?面对债权受偿与生活生产之间的矛盾,疫情影响与复工复产的矛盾,怎么样的执行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面对种种问题,执行法官当机立断,把握时机,将申请执行人带到鱼塘现场,考察鱼场情况和规模。经过整整一天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以朱某经营鱼塘收益分期偿还债务,让这起原本执行无望的案件得到了双赢的结果。

来源:京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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