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京口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计划, 对市区一家规模近1000平米的浴场进行了一场大规模清场腾退行动,完成了一次干净利落的闪电出击。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贾某于2015年9月,和申请执行人镇江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万古一人路建筑面积约946.5平方米的房屋,用于经营浴场生意。当时签订的合同是十年期,每年的租金加安置费大概在二三十万元左右,但是这个浴场可能经营得不是太好,租了没多年时间租金就没有交。随后,这家公司将贾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给付租金,返还场地。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该案承办执行法官刘斌介绍:“当时被执行人是没有上诉,但是他后来在执行阶段时候,他说自己忘掉上诉期了,然后拒不履行,还在营业,包括我们今天在执行的时候,他还在准备开始营业。”案件进行执行阶段后,贾某仅支付7万元,目前,还有100多万元尚未偿还。
“执行过程中,京口法院在强制执行前约谈被执行人贾某,依法对其进行多次催促、通知、公示等,以各种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腾退房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均明确表示不愿意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迁让义务,一直拒不搬迁,长期霸占涉案房产,导致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实现。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经过周密部署后,我院执行局决定对涉案场地实施强制清场。”
【响应迅速,计划周密】
清场行动的决定一经作出,京口法院执行局各部门团队、法警队迅速响应,集结动员,群策群力 ,制定执行方案。因该案牵涉案情复杂,腾退面积大,涉及人员众多,且涉案房屋是开放性场所,位置特殊,紧挨菜市场,来往人流量大。对此,各个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反复的集中讨论,分析法律关系,商定详细的执行方案。
为确保清场工作依法规范、安全进行,减少执行阻碍,执行法官进行了多次现场勘查,对房屋腾退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阻挠、突发状况进行了预判,制定了应对预案,详细分工,通力合作,排查安全隐患,维护现场秩序。
此次行动还向中院借调4名法警、开发区法院借调2名法警协同执行,并邀请检察院和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做好协助工作。
【闪电出击,规范执行】
出发前,京口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分管院长仲亚励着重说明了本次行动的重点区域和注意事项,强调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安全执行,一切行动听指挥。
9点整,该案承办法官、执行局副局长刘斌带领团队先行抵达现场。该场地占用人尚未营业,其现场负责人一时措手不及, 被执行人贾某百般阻拦,并以自己高血压为由拒不配合执行,情绪相当激动,用各种理由想方设法阻挠清场工作。但刘斌法官当机立断,态度坚决,不给他拖延的机会和时间,将他先行带到医院进行检查,看他的身体状况做下一步处置。
随后,执行局局长徐立强带队,法警队、执行局以及协同执行的兄弟法院法警等50余名执行干警组成的执行团队集体出动,身着制服、警服,佩戴口罩,携带执法记录仪,整装待发。到达执行场地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徐局长现场调度,安排警力疏散群众,设置警戒线。
由于涉案场所为浴场,执行人员首先勘查了容易引发危险的场地及设备,将锅炉房、煤气阀、通风口、相关刀具等物品第一时间予以控制。
之后,各团队依计划分工执行,配合公证人员和搬家公司清点、搬运浴场内的物品。
清场过程中,执行干警在现场固定证据,对现场的财产物品进行了仔细检查、清点、贴上封条,并做好笔录清单记录在册。
搬离现场秩序井然,严格遵从法定程序,遵守执行纪律。
由于该浴场一直在营业,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制执行,很多被执行人及工作人员的物品都留在现场。执行法官在合理范围内配合相关人员进入场所全部拿走自己的私人物品。这也进一步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在强硬的执行措施下也体现出人性化执法的温度和关怀。
【顺利完成,成效显著】
执行局局长徐立强表示:“这个房子清空之后要交付给出租人、产权人,里面的所有物品,先把它们清理到仓库,然后对有价值的部分,要进行处理,折抵租金。之后我们将继续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如果依然不配合履行,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拘留措施,并对扣押的物品进行变卖、拍卖。”
此次清场行动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集结警力50余人,顺利完成1000余平方米的浴场清场工作。整个执行过程依法、规范、有序,既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同时也彰显了实现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
来源:京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