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许宏亮同志代理京口区人民法院院长
12月9日上午,京口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刘凯同志辞去京口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京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任命许宏亮同志为京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由许宏亮同志代理京口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京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同时任命花秀骏、潘晓燕为京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京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正中为许宏亮等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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