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二优化三提升|京口法院联合出台《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 发布时间:2022-06-30 15:37

为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进一步规范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避免破产企业档案缺失,由京口法院牵头镇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制定的《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6月27日正式出台。

《管理办法》从责任主体、管理范围、种类划分、转接流程、管理费用、查阅使用、法律责任、生效时间等方面对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相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该《管理办法》系省内首部由法院牵头制定,对破产企业档案进行专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将直接填补当前本地区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则的空白,大幅提升破产企业档案的归集、管理、使用效能,进一步提高京口法院破产案件的审理质效。

今后,京口法院将持续开展“一创建二优化三提升”专项活动,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破产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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