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少年庭法官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通过多方联动协调,妥善安置了孩子的生活,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8岁的小欣生长在一个特殊的家庭里,不到一岁时父母就离异,小欣一直随父亲王某生活。两年前,父亲王某与继母周某结婚,还带来了一个小妹妹,小欣总算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然而好景不长,小欣的父亲不久前因犯罪被判三年徒刑,继母随后提出了离婚诉讼,而且明确表示离婚后只能带走自己的女儿,无力抚养小欣。王某自知是自己犯了错,也不愿拖累妻子,遂同意离婚,儿子归其抚养。虽说双方已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小欣的抚养问题没有落实前,承办法却迟迟不忍下发调解书。根据法律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而小欣的父亲在监狱根本无法实际抚养儿子,最好的办法是能将小欣交给其生母抚养。可是小欣生母是外地人,与王某已离异多年,早已不知去向,又怎么将孩子的扶养权变更给生母呢。承办法官辗转通过小欣生母的同乡,终于和小欣生母取得了联系,电话里小欣母亲向法官哭诉,自己刚刚再婚,如果抚养小欣很可能让自己来之不易的二次婚姻再次破裂,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现在的住址。
将小欣交由生母抚育希望破灭,承办法官遂改变思路,从小欣身边的亲人着手。据了解小欣还有一个爷爷和大伯,他们是否能帮忙抚养小孩呢,经承办法官联系走访,二人对此事都顾虑重重,小欣的爷爷提出自己年龄大、身体也不好,如果抚养小欣就无法出去干活,没有收入来源。大伯则因为有自己的家庭,生活也不宽裕,也不敢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面对重重阻碍,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6月12日,承办法官联系了关工委、小欣所在基层政府的妇联、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并将小欣爷爷、大伯及继母等人邀请到村委会一同做调解工作,商讨小欣的抚养问题。承办法官对小欣的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们,孩子父亲坐牢,母亲又下落不明,不能在亲生父母身边成长已是悲剧,他们现在就是小欣最亲的人,也是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如果连他们也抛弃孩子,将给小欣的成长带来很大的不利。参与调解的各基层部门代表主动表示鉴于小欣目前的家庭情况会从社会救助、减免学费等方面给予小欣最大帮助,看到这些素不相识的人都向小欣伸出了援助之手,小欣的爷爷留下了惭愧的眼泪,当即表示愿意抚养孙子,其大伯也主动提出负责小欣的日常生活开支。终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欣的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
虽然小欣的抚养问题得到了解决,然而承办法官为小欣奔波的脚步并没有因此停下,回到办公室,承办法官再次联系了小欣的生母,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小欣的生母答应每年支付小欣5000元抚养费。之后,承办法官又带着小欣再次来到王某所在监狱,告诉王某小欣的抚养问题,希望王某为了儿子能努力改造,早日回到小欣身边,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并希望监狱能让父子俩见上一面。监狱管教干部也为承办法官不辞辛劳的工作作风所感动,特意给小欣与王某安排了见面机会。
最终,承办法官放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一起简单的案件,却耗费了承办人大量精力,但看到在自己的努力下,又一个未成年人得到妥善安置,心中由衷地感到欣慰。我院少年庭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对未成年人教育、关爱、帮扶的理念,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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