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 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4-10-14 00:00

  

    近日,句容市委市政府出台《句容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句容法院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对干警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作出补充规定,进一步落实机关管理规定。

    该补充规定要求各部门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出差人数和天数,并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累计报销,也不得分次分人报销。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归院一月内,凭出差审批表及相关票据到财务室领取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审核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行装的院领导签字方能完成报销手续。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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