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 组织开展驾驶员轮岗交流工作
近日,句容法院制定出台了《句容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等文件,综合每位驾驶员的身体状况、业务技能,以及各业务部门的工作需求,组织实施了部分驾驶员轮岗交流工作,并对车辆的日常保洁、保养、使用、考核等相关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该规定要求各部门在进行公务用车前必须报批分管领导同意,并在行政装备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出车,由行政装备科对驾驶员实行集中管理,实行不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一季度轮岗一次,在定岗期间驾驶员的日常管理教育,车辆派遣由所在庭室负责,行装科负责监督指导。
据悉,此次在驾驶员中实行轮岗交流,不仅有利于驾驶员的培养和管理,更有利于驾驶员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水平。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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