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 执结17年积案受当事人赞扬
  • 发布时间:2015-01-23 00:00
 
   
    1997年,王某与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陈某常年在外打工,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且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始终未能顺利结案。
   
    2014年,句容法院执行局在开展清理积案活动中发现,经承办法官查实被执行人陈某已经具备履行赔偿义务能力,然而考虑到陈某家庭生活确实存在困难,承办法官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多次上门对陈某进行走访,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在意识到自己当初不负责任的行为给王某家庭带来沉重性打击时,陈某懊悔不已,最终愿意承担起赔偿责任。
   
    至此,这起17年未结案件圆满结案,该院执行局听民声、应民意的执行方式也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