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 严禁“三同”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 发布时间:2015-04-09 00:00
 
    为严肃审判纪律,保证廉洁办案,句容法院制定《法院工作人员出差办案禁止“三同”的规定》,着力解决法院干警外出办案与当事人或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该《规定》对法院工作人员出差办案作了严格要求,出差办案过程中禁止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等同行、同吃、同住。对确需当事人同行,承办人应填写《出差办案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监察室登记备案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办案中须向当事人或代理人明确告知“五个严禁”及禁止“三同”的规定;经济上必须与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开,不准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支出相关费用;外出办案人员归院后,要如实填写《出差办案廉政守纪自查表》,监察部门对同行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回访。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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