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 开发区法庭与市妇联共商康乃馨家庭工作室共建事宜
9月14日上午,扬中市妇联副主席段欢欢、办公室主任陈丹凤、开发区妇联主席施伟等一行来到扬中法院开发区法庭,商讨康乃馨家庭工作室工作事宜。开发区法庭庭长宗鸣、副庭长黄良明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合作协议》展开讨论,初步达成了以“三驻制度”、“两个调解庭”、“一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321”的合作方案。按照合作协议的预想,开发区法庭将定期编纂涉及离婚、家暴参阅案例,以法官释法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实现法官与乡镇妇联的定点联系,为妇联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并且以婚姻家庭维权团队成员的身份参与到网络维权中,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和效果。
为了进一步提高康乃馨家庭工作室的品牌效应,双方明确了康乃馨家庭工作室的服务制度、服务内容,并实现制度上墙。同时,及时更新了四个辖区(镇)妇联主席及各个村(社区)妇女主任的联系方式,构建了村(社区)、镇、市三级,点线面相结合的“康乃馨家庭工作室”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会后,妇联同志实地走访了康乃馨家庭工作室,在肯定工作室在调解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方面积极作用的同时,对工作室的下一阶段发展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
下一阶段,该院开发区法庭将继续加强与妇联的合作,细化合作协议,落实合作举措,共建康乃馨家庭工作室,打响康乃馨家庭工作室这块金字招牌,为辖区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保驾护航。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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