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早上5点,句容法院执行局组织20余名干警,分成三个小组,对全市范围内的30对多起赡养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被申请人进行突击抓捕。截止当天上午,该院共抓获12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震慑于法律的威力,当天3名“老赖”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5名“老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对4名“老赖”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到位标的达20万余元。此外,还有5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谐协议(未强制带至法院)。
拆迁获得26万补偿款 竟不赡养家中老母亲!
宁愿将26万元补偿款和几套安置房全部送给儿子,就是不愿意给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当执行法官来到家住茅山镇某村的被执行人何某(女)家中时,还在自己葡萄园里干活的被执行人何某顿时傻了眼。
申请人朱老太今年已经75岁高龄,总共育有五个女儿,而被执行人何某排行老大。谈起自己的赡养问题,朱老太既伤心又气愤。原来,老伴去世的早,自己年老体弱失去了劳动能力,医院也下过病危通知书。在五个女儿当中,朱老太认为只有二女儿和四女儿照顾自己,并愿意跟四女儿住在一起。
2015年12月,朱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五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后经法院判决,五被告每月给付朱老太赡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除大女儿何某外,其他被告均履行了赡养义务。于是,朱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
可是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何某并不是无财产执行,而是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前几年,何某因为房屋拆迁获得26万元的补偿款,并获得了集镇上的几套拆迁安置房,儿子也已经成了家,日子过得还算可以。
然而,被执行人何某依旧我行我素,完全不把生效的法律判决当回事。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对其依法强制带离至法院。在执行威慑力下,随后不久,被执行人的儿子主动将近2000元的赡养费送至法院。
两名“老赖”拖欠农资款 申请人竟是同一人!
一个是农资销售商,一个是种田大户,当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周某和陈某强制带至法院时,这对“难兄难弟”都是拖欠同一个人的农资款而被抓。
家住后白的被执行人周某经营一家农资销售站。2016年3月,因拖欠经销商华某的货款被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支付华某近4万元的货款和利息。而被执行人陈某在句容开发区承包农田水稻种植,因为生产需要,向案外人凌某购买农资产品,后案外人凌某将债权转让给同行华某,2016年3月底,法院判决陈某支付欠款1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能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法官将两起案件纳入当天早上的执行内容,相继来到两被执行人的住处,向其进行法律释明,并施加压力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两被执行人态度蛮横,特别是被执行人陈某以“农药化肥是假的,还要其赔偿自己的损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当被强制带至法院后,被执行人周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金额和期限,而被执行人陈某依旧拒不履行,扬言“谁敢把我关起来,出去我就要了人家老命!”进行威胁,最终被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交通肇事致人九级伤残 反诬被害人是“碰瓷”
“那个人‘碰瓷’,你们不去找他,反而找我们要钱,你们有王法吗?”当执行法官一大早来到被执行人胡某的住处,同住在一起的胡某的父亲向执行法官道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言语。
2013年9月,胡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曹某发生碰撞,致其受伤。后经鉴定,受害人曹某构成道路交通事故Ⅸ(九)级伤残。交警部门也出具鉴定,认定胡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判决,被告胡某赔偿曹某各项经济损失14万多元。事故发生后,胡某仅支付近1万元的医药费。
对此,执行法官提前摸清了被执行人胡某的住处。当天早上5点半不到,执行法官就带领法警来到了位于茅山风景区管委会某小区胡某的家中。此时,还在睡梦中的胡某被强制带至法院。
起初,胡某的父亲不仅向执行法官“普法”,宣扬法治社会不得侵犯人权,企图对执行工作进行阻挠,还要求执行法官调查曹某的“碰瓷”行为,让人哭笑不得。
最终,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胡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8万元赔偿款,当场送到了受害人曹某的手中。
伤残补助费不支付 雇主还拿老婆当挡箭牌
“我老婆有类风湿,两只手不能动,你们把我抓了去,是不是想要她的命啊?”当被执行人韩某出了这个难题后,执行法官依旧对其采取强制带离法院措施。
原来,执行法官早就对被执行人韩某的耍赖行为进行了摸底调查。在2015年10月作出的生效判决中,可以了解到申请执行人舒某就是经过被执行人韩某的妻子面试后到韩某的五金厂里工作的。仅仅过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被执行人韩某的妻子就成了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带至法院后,被执行人韩某仍然拿妻子当“挡箭牌”,自嘲“进了看守所后反倒清净”。对此,执行法官一边对被执行人韩某进行法律教育,告知违反法律义务产生的后果,一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申请人舒某与被执行人韩某达成和解,每年给付2万元,直至履行完毕。
与执行法官“躲猫猫” 突击执行无处藏身
当天早上7点钟不到,对于家住后白某村的被执行人何某来说,不像前几次那么幸运的躲过执行法官的抓捕了。
2014年10月,被执行人何某驾驶货车与受害人刘某所骑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2015年,刘某两次向法院起诉何某赔偿经济损失,后经法院判决何某赔偿刘某经济损失近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何某多次躲避执行。有一次凌晨5点多钟,执行法官突击来到被执行人何某的家中,听到响动的被执行人何某从后门溜了出去,让执行法官扑了个空。
行动当天早上,执行法官事先请申请人刘某在何某家附近进行蹲点守候,摸清了被执行人何某的生活规律,继而吸取上次教训,分派法警前后堵住何某的家门,一举抓住正在准备出门办事的被执行人何某,随即将其强制带至法院。
摄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何某与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7.5万元赔偿款,案件得以终结。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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