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百里“晨袭” 民生案件妥善执结
“刘法官,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就把女儿的抚养费交给你们!”4月14日凌晨4点30分,当句容法院执行法官带领干警出发前往外市一家工厂对一起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传时,被执行人夏某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原来,2016年2月,句容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夏某与丈夫离婚,女儿归丈夫抚养,夏某每年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夏某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夏某联系,希望被执行人夏某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支付抚养费,但夏某以孩子父亲好赌、不干活等理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当天早上,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夏某向孩子家人支付了5000元抚养费,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随后,执行法官又紧急赶往该市另外一涉民生案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被执行人所在的居住地点,发现被执行人廖某外出打工,仅其妻子和儿子在家留守。于是执行法官向其妻子进行法律释明,详细宣告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廖某妻子表示一定将执行法官的话转告廖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从4点30分出发到6点10分返回,句容法院执行干警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行程100多里,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的宗旨。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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