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方案
5月16日,句容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就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若干重要问题进了讨论,并形成了相关方案。
会议听取了句容法院汇报的《关于推进全市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办法(暂行)》。会议认为,该暂行办法应当严格实施属地责任,适用涉及土地类“裁执分离”案件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实施;涉及政府安置小区建设、道路建设占用土地的案件,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案件由申请机关组织实施。
会议同意该方案,并要求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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