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庭中捉“鳖”促被执行人全部履责
  • 发布时间:2018-09-14 00:00

    9月12日,句容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拘传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促使其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2017年10月,原告句容某材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无锡某金属制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14万多元合同款,后经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句容某材料公司的诉讼请求。因被告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7月,申请人句容某材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锡某金属制品公司以向上级法院申诉为由,拖延支付应当支付的合同款。

    当天上午一上班,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的电话,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于某将到该院后白法庭开庭应诉。对此,承办法官一方面与审理案件的承办人联系,进一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细节资料,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庭法警取得联系,请求其协助做好先期管控工作,以防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中途离开法庭。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车程,承办人带领法警等人来到法庭门口进行等候,将开庭结束的于某成功拘传至院本部。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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