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毒瘤”被拔除,句容法院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套路贷”犯罪进行公开宣判
  • 发布时间:2019-12-26 17:56



经过2次开庭审理,2019年12月25日,句容法院依法对谭某等9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件进行宣判,谭某组织、领导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4年7、8月至2017年5月间,谭某等九人为实施共同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经事先预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担保”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索要财物,在句容市区实施多起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犯罪。

在其中的一起案件中,被害人朱某向谭某借款10000元,扣除利息后实得8000元。谭某谎称到期只需归还10000元,哄骗朱某打下20000元的借条。在朱某按时归还谭某10000元后,谭某居然以朱某超时30分钟为由,肆意认定朱某违约。后谭某等人采取言语威胁,打嘴巴等方式,又向被害人朱某索取了现金人民币10000元和价值人民币1240元的软中华香烟两条。这种肆意认定违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权益,谭某等人通过这种方式在句容范围内作案多起。

句容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公正审理,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及重要成员处以了较重刑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句容法院注重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敦促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平息社会矛盾。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向被告人及其家属下发了敦促被告人退赃的书面函,并积极调查被告人的财产线索。在法院的敦促下,该犯罪集团造成的相关被害人损失已全部追回。庭审中,法庭在审核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前提下,合理安排庭审节奏,突出重点审查内容,提高了庭审效率。

本案在句容法院受理后两月内予以审结,最终对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谭某处以有期徒刑九年的刑罚,对该犯罪集团其他成员分别处以两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处罚。


责任编辑:zjf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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