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到2023,句容法院少年审判庭已然走过了十年岁月。从初步构建、积极探索到全面发展,句法少审人付出了无数汗水与心血,也取得了数十个国家、省级、市级荣誉,2023年6月,少年庭更是入围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名单。而被无数孩子称为“法官妈妈”的她们,日常到底经历着怎样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听…
选爸爸?还是选妈妈?
“法官阿姨,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可是……我又害怕爸爸和奶奶伤心……”。经过我和老师耐心安抚和引导,一直泣不成声的小蕊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这是近日我院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征求孩子意见时的场面。父母离异,最受伤的是孩子,选择爸爸?还是选择妈妈?对于年仅12岁的小蕊来说太难了,这是她人生第一次面对如此艰难的抉择,一方面渴望母爱,一方面又害怕爸爸和奶奶伤心。看着她泣不成声,左右为难的样子,我的眼里满是心疼。作为一名从事家事审判十余年的法官,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所以对于父母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我都会尽可能引导双方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考虑协商解决,但“清官难断家事务”,这样的矛盾往往是很难调和,所以征求孩子的意愿,有时候又是不得不去做的一件事。
小蕊的父母在6年前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小蕊随父亲共同生活,小蕊只有在妈妈来探望时才能短暂的享受母爱时光。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小蕊进入了青春发育期,很多小女生的秘密她不敢和爸爸说,而且小蕊的学习成绩一直很不错,老师也鼓励小蕊到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所以小蕊愈加的希望能和妈妈长期生活在一起。小蕊的妈妈得知小蕊这一想法后,觉得当初离婚时因为自己条件差,没能将小蕊留在身边,现在经过几年的创业,自己条件也慢慢好起来,还在城里买了房子,能为女儿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于是在与小蕊的父亲多次协商变更小蕊抚养关系未果后,并一纸诉状起诉到了法院。
小蕊的父亲接到法院通知后情绪十分激动,爷爷奶奶更是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他们均认为小蕊的妈妈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提出离婚并抛下孩子,多年来也没有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现在孩子大了,却要把孩子从他们身边夺走,所以坚决不同意。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均不肯让步,且双方各拿出了一张字条,声称是小蕊书写的,证明女儿愿意和自己一起生活。
“我愿意和妈妈一生活”,“我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一个孩子,两张字条,两种字迹,当事人都十分肯定自己手上的字条是女儿亲笔写的,而且互不相让。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找小蕊了解相关情况,为了避免小蕊受父母的干扰,我们联系了小蕊的学校,在老师的陪同下,向小蕊说明了来意,希望听听小蕊的心声。通过了解我们得知,两张字条确实都是小蕊本人写的,小蕊告诉我们,她内心其实是期待能跟妈妈一起生活,但又害怕爸爸伤心,于是爸爸让她写意愿时,她又不敢不写,但因为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所以字迹潦草,而写给妈妈的字条则字迹工整。
看着小蕊瘦小的身材,一筹莫展的表情。我心想,离异家庭的孩子,从小在父母的夹缝中成长,该有多难呀!选爸爸?还是选妈妈?为什么要把这世纪难题丢给孩子呢?于是我再次找来小蕊的父亲,把小蕊的真实想法告诉了他,希望他能重新考虑和小蕊的妈妈协商解决小蕊的抚养问题,减轻小蕊的心理负担。看着哭成泪人的女儿,小蕊的父亲也心软了,一边心疼地把女儿抱在怀里,一边默默地流下不舍的眼泪,并当场同意变更小蕊的抚养关系。至此,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也终于得以了圆满的解决。
虽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年满8周岁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后有选择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的权利。但真心希望这些父母能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协商解决抚养及探视问题,而不是把孩子作为婚姻大战中的筹码,更不应该以爱的名义“绑架”孩子,或是把孩子作为与前任继续争斗的工具和撒气的“出气筒”。离异是父母的选择,请别再为难孩子,他(她)们需要更多的爱与关怀。
作者:吴红云 句容法院少年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