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蜀法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普法讲座
根据最高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7日上午,句容法院下蜀法庭在下蜀镇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专题普法讲座,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全镇各村集体两委委员开展法律辅导,50余名基层干部参与学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法律基石,深入学习这部法律,对维护农民集体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讲座中,下蜀法庭干警结合乡村工作实际,系统梳理法律中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义务等条款,重点解析集体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常见问题,对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组织机构、集体财产管理等法律条款结合实践案例进行说明。
本次培训旨在提升村干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规范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村经济纠纷,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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