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民心•锦旗传情丨锦旗映初心,司法护农情
  • 发布时间:2026-01-23 17:07

岁首晨光暖,锦旗映初心。新年伊始,句容市人民法院白兔法庭便迎来了一份饱含深情的谢意——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史某将印有“公正司法暖民心,帮扶小微办实事”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杨雪峰手中,以质朴而真诚的方式,表达对法院用心化解纠纷、护航乡村产业的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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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史某作为某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的股东,与被告董某签订《承包合同》,约定原告史某将其持续投入且已具备稳定产出条件的笋园承包给被告董某经营,并对承包面积、期限、费用等内容予以明确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就承包费用的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原告史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董某支付2025年冬至2027年春产生的承包费用及违约金。被告董某则提出反诉,主张史某并未依约交付笋园,已构成根本违约,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史某返还已支付的承包费用。

案件受理后,杨法官迅速厘清争议焦点,通过庭审调查,细致核实笋园交付状态、合同履行细节等关键事实,从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及经营实际等角度进行综合裁量,最终判决被告董某依约向原告史某支付承包费用及违约金,并驳回被告董某的全部反诉请求。

判决生效后,原告史某顺利收回被拖欠的承包费用,经营压力得到极大程度地缓解。他感慨道:“这笔钱关系到我们公司的运转和农户的生计,多亏杨法官明察秋毫、公正裁判,为我们笋农撑了腰!”

一面锦旗,是认可更是鞭策。句容市人民法院始终注重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三农”、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尤其在涉农合同、土地经营等纠纷中,坚持调解优先、裁判为盾,切实维护了农户和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句容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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