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镜园法文化中心入选首批镇江市对外交流基地
  • 发布时间:2012-03-07 00:00

   

    日前,开发区法院镜园法文化中心在镇江市外事工作会议上被镇江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授予“镇江市对外交流基地”。据悉,全市首批“对外交流基地”共有20家,该院是政法系统的唯一一家。

      该院镜园法文化中心巧用古今中外的法律文化景观,让公众亲身了解法律,自觉接受法治熏陶;沿用法律典故和历史人物,传播法律文化,促进尊法守法;运用法史沿革、法律名言、廉政格言,勉励干警尚法崇德、律己奋进、争先创优。

      作为镇江优秀法律文化的代表,“镜园”法文化中心以其新颖的构思、独特的视角、丰富的内涵吸引着公众前来学习参观考察。近年来,开发区法院先后接待韩国益山文化体育代表团、东营法院等200余家机关团体。镇江外事办公室主任薛峰前往考察时,对该院文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他说“镜园”法文化中心用艺术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既使法律形象化、生动化、亲民化,便于公众接受,又彰显了法文化的魅力和司法权威。

      目前,“镜园”法文化中心已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开展廉政教育的基地,并被苏州大学、中共镇江市委党校等确定为教学实践、法学研究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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