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执行工作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
  • 发布时间:2012-08-06 00:00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监督,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有效减少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二由执行局长接待来访群众,执行干警配合接待。

    7月31日,是首个执行局长接待日。接待现场,李仁福局长与群众面对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当事人催办案件的,责成有关办案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由书记员记录后,表示经由研究后及时拿出解决办法等;对当事人的投诉,一一登记,认真核实,严格处理等。

    “局长接待日”是开发区法院在推行“院长接待日”基础上的又一便民措施。李局长表示,坚决做到每起来访有接待、有回音、有落实、有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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