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开展司法文书规范月活动
  • 发布时间:2013-05-15 00:00

 

    为切实提高干警的司法文书制作水平,增强裁判文书的司法公信力,镇江开发区法院在五月开展司法文书规范月活动。

    活动要求把每份文书制作成范本,将审判程序、审判管理清晰地反映在文书中,经得起群众的检验与时间的考验。要求文书制作者用最简洁明了的话语,将法律说清楚,将判决的理由说明白,减少因文书的晦涩引起对判决结果不满而产生上访、投诉。要求明确司法文书公开的范围,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公开会对当事人造成利益损害的坚决不公开,在全院的司法文书公开工作中统一尺度和标准。

    据悉,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开发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司法文书公开工作,将司法文书上网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加强管理与考核,以满足群众知情权、保障群众监督权。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