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完成对已上网文书自查工作
根据省法院开展已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自查工作的要求,开发区法院认真对照《裁判文书评查表》的评查项目对该院已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逐一自查。
7月底,该院有效上网文书共1555篇,其中民事案件1273件,刑事案件259件,行政案件7件,执行案件1件,知识产权案件15件。目前,已完成对所有已上网文书自查,自查中发现,文书上网总体情况良好,但也暴露出一些瑕疵。例如在民事裁判文书中,个别普通程序案件的文书尾部,审判长写成了审判员;在刑事裁判文书中,有个别案件判处三年以下刑期,被告人、证人和被害人信息没有按要求隐匿。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该院及时召开会议,向各部门通报,并要求积极研究对策,严格按照文书上网工作要求及该院裁判文书格式的规范,迅速整改。要求细化文书中标题、正文的字体和正文行间距,乃至法院印和与原件核对无异印的位置,全面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最终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公信的目标。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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