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四步工作法”妥处涉老纠纷
  • 发布时间:2015-10-12 00:00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攀升,开发区法院受理的涉老案件也呈增长趋势。对此,该院积极采取“四步”工作方法,提升涉老纠纷司法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释明咨询优先一步。在立案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接待老年当事人,安排专人进行释明和指导,提示诉讼程序和诉讼风险,使其了解掌握基本的诉讼流程。

    二是立案受理主动一步。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来院立案存在困难的情况,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和邮寄立案,方便老年人提起诉讼;根据客观情况以及特殊需求,开展预约立案工作,指派法官上门提供立案服务。

    三是纠纷防控跨前一步。依托多元化、多层次的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与辖区各街道就涉及老年人的纠纷进行沟通,对可能引起诉讼的纠纷共同研判,制定防控方案,尽量将矛盾问题化解在社区。

    四是矛盾化解深入一步。对判决生效后仍不愿息诉的老年当事人,开展诉后回访,进一步为其释法明理,必要时提供司法救助;对于部分情绪不稳定的老年人,积极与其子女、家人联系,共同做好心理安抚、情绪疏导工作。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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