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一片情
  • 发布时间:2016-09-27 00:00

    近日,一起民事案件的两名被告王某、张某赶到开发区法院,向该院民庭副庭长张红法官送锦旗致谢。

    2015年12月,原告王某某、李某某起诉两被告,要求确认两被告居住的位于新区姚桥镇大东村李家港的某房产归两原告所有。

    因被告父母已去世,且被告父母与原告就涉案房屋发生关系是在1997年前后。审理该案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张红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最终认定两原告与被告父母之间形成房屋买卖关系,涉案房屋应属两被告所有,遂判决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两原告不服,上诉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被告在收到二审判决书后,遂向张红法官赠送锦旗致谢。

    “张红法官做事严谨入微,办案公平公正,很有说服力。”被告王某、张某连声称赞,并再三表示谢意。

    “体恤民情,执法公正”,一面锦旗,饱含着民众对法官工作的满意,也是对法官最好的褒奖。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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