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开区法院一案例被《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收录
  • 发布时间:2019-09-10 00:00

    日前,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了《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镇江经开区法院法官张龙撰写的案例《共同还款承诺书签订在前,债务发生在后时的共同还款承诺书效力如何认定——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路支行诉镇江市圣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成功入选。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由国家法官学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报送的案例选编而成的案例系列丛书,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卷。镇江经开区法院入选的案例,立足“共同还款承诺书签订在前,债务发生在后时的共同还款承诺书效力如何认定”,对共同还款人及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效力认定开展了实务探索,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近年来,镇江经开区法院切实强化案例编选工作,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大家认真研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思路,要求案件承办人树立“精品意识”,做好归纳总结工作,提炼典型案例案情和审判要点,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此次案例的成功入选,既是对镇江经开区法院审判案例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院法官的鼓励和鞭策。镇江经开区法院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加强对典型案例、新型案例、疑难案例的研究,助推审判质量不断提高。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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