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能动司法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 发布时间:2011-12-01 00:00

  

      近日,润州区人民法院南徐法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为切实保障原告合法权益,赴异地多方调查,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的受害人吴某某,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幼子需要扶养,在庭审中原告方提出,吴某某的姐姐自小就存在智力缺陷,根本不能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但原告对此情况提供的证据材料按法律规定不足以证明,需要另外补充材料予以证明,由于受害人姐姐居住在南京江宁的农村,原告方现自行难以调取相关证据。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潘丁亮及时向庭长王翔汇报这一情况,王庭长从司法为民、保护受害人利益出发,在年底结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安排法庭车辆和承办法官一起前往江宁调查取证。第二天一早7点不到,承办法官就前往江宁,由于所处地方偏僻及原告对当地情况不熟悉,承办法官经多方调查、辗转多处,直到下午1点多才调取到案件相关材料。在查清了案件事实后,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判决,切实维护了受害人亲属的合法权利。

     昨天,受害人亲属特地给承办法官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法院司法为民之心、法官辛勤工作的感激之情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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