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反映车辆异地投保问题形成道赔案件审理新难点
  • 发布时间:2012-02-09 00:00
 

    润州法院2011年受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1416件,其中,肇事车辆异地投保的占11.6%,与上年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给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增加了新难点。

    从润州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情况看,接受车辆异地投保的保险单位主要是广西、江西、安徽等经济欠发达或偏远地区的保险公司。此类问题的类型和原因是:

    1、本地牌照异地投保的车辆,一是由于车况较差,本地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投保条件而拒保,经济欠发达地区投保门槛则较低;二是高危车辆比如拖拉机、渣土车等,本地保险公司认为风险较大而拒保,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为完成业务指标而承保;

    2、本地运营异地牌照异地投保。由于本地车辆管理部门比较严格,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无法取得当地牌照而设法在异地领取牌照并投保。

    异地投保的车辆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导致道交事故发生率较高且赔偿纠纷增多。也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一是送达难,案件周期长。由于承保单位大多是偏远地区,发生诉讼后这些单位大多不答辩、不到庭,一般都是缺席审理,客观上拉长了案件周期;二是调解率低、上诉率高。此类案件几近“零调解”,且由于地区的经济差异,案件判决后,保险公司多为“走程序”而上诉。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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