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举行首堂司法鉴定人“阳光讲座”
10月16日,全市22家鉴定机构的60多位司法鉴定人参加了在润州法院举办的“阳光讲座”。这种专为提高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而举办的讲座在全省尚属首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还原客观事实的能力不断增强,在近年的民事诉讼中,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通司法鉴定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但司法鉴定并不是一把万能钥匙,鉴定市场商业气息浓厚,且普遍存在鉴定程序繁琐,耗时长,鉴定管理混乱、不规范等弊端。
润州法院刑庭副庭长余波从审判实践出发,向与会人员阐述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公益性和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对司法鉴定中存在的如私下会见当事人、不具有相关鉴定资质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总结,同时,针对这些不规范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了民事、刑事责任的释法。
润州法院司法鉴定科科长张世龙从加强职业道德角度作了题为"从中华传统的角度谈如何强化道德意识"的讲课.
“在法医学鉴定中,鉴定结论是法院裁判的主要依据,如果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甚至出具虚假鉴定的话,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公正的审判,自己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加强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尤为必要。”某司法鉴定机构参会者如是说。
镇江中院司法鉴定处陆志平处长表示,针对司法鉴定机构、拍卖中存在的问题举办“阳光讲座”,旨在努力提高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司法鉴定”公平、公正、公开”工作目标的有力举措。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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