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区政协授予法院“公正司法突出单位”(图)
  • 发布时间:2012-12-12 00:00

  

 

    12月11日,镇江市润州区政协主席王明龙、区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周建华、副主席高亚明、蒋卫东等来到润州法院召开大会,授予润州法院“公正司法突出单位”。

    会议由区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周建华主持,政协副主席高亚明宣读了表彰决定,党组书记、院长吴猛从区政协主席王明龙手中接过“公正司法突出单位”奖牌,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区政协主席王明龙指出,今年以来,区政协为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评议活动,在对区法院公正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和主席会议专题评议后,一致认为区法院始终以推动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第一责任,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提升了公正司法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对法治的信赖,其工作成效及其相关经验值得全区政法系统推广学习,为此,区政协决定,授予区法院“公正司法先进单位”。结合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王主席对今后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司法保障水平。二是希望区法院把司法公信力建设作为现实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质效。三是希望区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与社会民意的沟通。

     润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猛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公正司法突出单位”的荣誉,既是区政协对润州法院近年来公正执法所取得成效的充分肯定,更是区政协代表社会民意对该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服务大局等全方位综合评价,充分说明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该我院工作的高度认同。他表示将不负厚望,牢记重托,更加注重提升法官职业素养,打造公正司法的法院队伍;更加注重树立全国优秀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润州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加注重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社会民意的沟通互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提升司法公信力,争做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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