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环保部门积极回应司法建议
近日,镇江市环保局对润州法院的一份行政司法建议作出积极回应。润州法院行政庭曾对其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执行审查案件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与瑕疵提出了司法建议,市环保局接到后高度重视,作出了回应并提出整改措施。
该院行政庭在审理涉及环保行政处罚案件与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环保部门在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某些案件在程序上还有一定的瑕疵,针对上述问题于今年7月向市环保局发送《司法建议书》一份,提出三点司法建议:1、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3;强化审核机制。环保部门于12月向本院做出书面回复,其采纳建议后,采取了如下措施:1、加强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且已举办多起有针对性的公共法律业务培训。2、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要求相关执法人员严格依照程序收集证据。3、法务部门加强案件审核力度。对证据不足的案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完备证据后再行处罚,未按期补正的案件不予处罚,完善庭前听述制度以强化案件审核工作。
在当前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环保监督工作日趋重要,法院既要支持环保部门的职能工作,也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司法建议对强化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