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 强化“四度”深化司法公开
  • 发布时间:2013-06-04 00:00

 

    润州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从强化司法公开的广度、力度、强调、深度入手, 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司法公开,效果明显。

  拓展网络载体,强化司法公开广度

    针对网络信息时代的特点,切实推进网上公开。1、建立了润州法院互联网平台,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2012年至今,已公开各类生效文书471件;2、依托润州党建网站,设置润州法院党建网,将法院党务工作公开;3、加强网络民意沟通。建立了18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其中,专职网评员2人,及时应对网络舆情,2012年至今,处置网络舆情2起。

    深化诉讼服务,强化司法公开力度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诉讼与执行双轨立案柜台,采取电子触摸屏、计算机网络手段和释明答疑形式,加强案件查询接待,及时向当事人公开开庭时间、案件流转、执行进展等案件信息。通过导诉服务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和诉讼问题等。2012年至今,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查询2981人次。

    推进开门评议,强化司法公开强度

    重视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和密切联系群众,请进来,走出去,代表委员观摩开庭,座谈评议,社会群众参观法院文化等多种形式,开门评议法院工作。2012年,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6人次观摩评议法官庭审,召开座谈会9次,组织新闻发布会1场,面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接待5000多人次社会群众走进润州、感知法院。2012年底,区人大第二次开展的全区效能建设评议中,该院再度以总分第一被评为效能建设优秀单位。区政协授予该院“公正司法突出单位”。

  加强裁判说理,强化司法公开深度

  以增强说理性为切入点,大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该院一方面以裁判文书是否充分说理以主要评判标准,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的,比照调研论文奖励;另一方面,院、庭长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质量把关,凡对裁判文书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不充分的,一律不予 签发。同时,提倡在裁判文书主文外对判决依据尽可能提供法条链接。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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